诉我们,“在东方闪电”中,只有它的核心成员才“有圣灵”,才是被“女基督”使用的人,其他的成员只能绝对听命于他们,无论对错,无权过问。
更有甚者,他们破坏教会,残害同工真是不择手段。他们惯用的手段是金钱收买和色情试探。并且已从诱惑发展到暴力犯罪。河南有一对父子同工,父亲是德高望重的长老,儿子到了三十多岁还未婚娶。这个情况被“东方闪电”的人探知,他们就从父子身上下手,一个美貌女子上门来说:“你们家里这样爱主,我真愿意在这样的家庭里服事,哪怕做个使女!我真想做你家的媳妇……”这样的甜言蜜语引起了长老的警觉,但他的儿子却已经被打动了。那女子寻得长老不在家的机会,百般勾引,二人就同床了。犯罪以后,那女子威胁说:“反正你与我已经有了这种关系,如果你不接受(指邪教“东方闪电”),我就败坏你爸爸的名声,教会也就不会接纳你们了。”其实,那女子已经把她与长老儿子同居的消息捅出去了,目的是搞臭同工,逼其就范。只因长老儿子猛醒过来,坚决反对邪教,结果那女子竟纠集“东方闪电”内部一帮暴徒,放火烧了长老的房子。在安徽、河南、湖北、甘肃等地,也有不少类似的情况。还有耳朵被割,腿被打断的,甚至投毒害人的。可以说,“东方闪电”的恶行,罄竹难书。所以,中国基督教第七次代表会议作出“关于反对邪教,抵制异端邪说的决议”,是非常必要的。我们要明白圣经,明辨是非,自己不被异教之风摇动,并且要凭着爱心挽回上当受骗的信徒,把他们“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参犹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