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为旗在我以上(一)
经文:歌2:3-6
【歌2:3】我的良人在男子中,如同苹果树在树林中。我欢欢喜喜坐在他的荫下,尝他果子的滋味,觉得甘甜。
【歌2:4】他带我入筵宴所,以爱为旗在我以上。
【歌2:5】求你们给我葡萄干增补我力,给我苹果畅快我心,因我思爱成病。
【歌2:6】他的左手在我头下,他的右手将我抱住。
一、他让我坐在他的荫下 3
1.他是苹果树(生命树)(创2:9;箴3:18;启22:2)——同在。有神的同在,这是一生一世最大的福乐。(诗16:11)
“男子”是指夺人心魂、令人恋慕的(创3:16)。这里她见证良人在一切令人恋慕的人、事、物中,是独特的。她称赞她的爱人在众多的男人中,不只仪表出众,而且是能叫她有一种舒适愉快的满足感的。良人的同在:
①在我们里面。——满足、掌权。(约壹4:15)
②在我们中间。——相交、监察。(林后6:1)
③在我们周围。——保护、扶持。(诗125:2;申32:10;诗41:3;63:8)
④在我们下边。——托住、背负。(申33:27;诗68:1;赛53:4;约1:29)
⑤在我们上头。——拯救、施恩。(诗18:16)
⑥在我们背后。——照顾、推动。(出14:19)
⑦在我们前面。——引导、带领。(申31:8;诗23:3)
2.我欢欢喜喜坐在他的荫下。——享受它的遮盖与保护。
①“欢欢喜喜”:是人一生一世的福乐,因为心中的喜乐胜过物质的享受。喜乐是生命中的见证,是成功的保证,是新生命的流露,是得胜的力量。例:马利亚。(路1:46;腓4:4,10;约20:20)。
②“坐在他的荫下”:得神护庇(得2:12)。有神依靠(诗91:1)。向神安慰(太11:28)。
3.尝他果子的滋味,觉得甘甜。3,享受属天善道、灵恩的滋味。(来6:4-5;彼前2:2-3;诗34:8)。
待续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