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1927年4月国民党定都南京,急需市政建设。次年,国民政府内政部公布了包括个人修养、户籍、道路、警察、消防、公共卫生、救济、合作等多项内容的《市政纲要》。1928年,国民党将“公民科”改为“党义”,使正在发展的公民教育受到巨大挫折。1928年2月,青年会具体负责公民教育的干事刘湛恩就任沪江大学校长,使青年会的公民教育运动受到相当影响。1929年青年会十一次全国大会上,总干事余日章提出针对训政时期的开展,青年会应在公民教育上予以调整[45]。1929年青年会“仰承”国民政府之意,协助政府向公民介绍市政知识,“提倡市政,实为普及公民教育最良之方法”[46]。为了使公民了解市政建设意义,及市政与民主政治的关系,青年会组织专家编印了市政与公民教育关系图表、市政知识图表和书籍等[47],组织市政训练班,开展议员选举试验等等。此外,还议定公民教育还应该注意政党问题、宪法问题、地方自治、训政问题、国民会议、劳工问题、农村问题、不平等条约、对外方针、满蒙问题等[48],成为青年会公民教育“近来已变方向”[49]。
九一八事变的爆发,有识之士呼吁教育必须配合国家需要,以挽救民族危亡。1932年,教育部恢复中小学“公民科”,并具体规定了公民教育的内容。社会上再度兴起了公民教育热潮,出版了陆绍昌、刘傅厚编辑《新中华教科书公民课本》8册,当年即重印22次、熊子容的《公民教育》(商务印书馆1933年)、布卢克斯著、鲁继曾译《瑞士公民教育》(商务印书馆1937年)、克拉夫、司乃德著、胡贻榖译述《意大利公民教育》(商务印书馆1937年)等书。
30年代后,青年会在政治上强调与国家政府的合作[50],宗教上提倡青年与宗教运动,社会服务方面以学生救济、难民救济和军人服务为主,公民教育偶有提及,不再作为重点事工予以强调。1944年,青年会第八届全国干事大会上,再次决议提倡公民教育、公民训练,“协助政府实施宪政”[51]。1947年青年会全国协会委员会战后第一届会议上,再次提倡开展公民教育运动,并议定了具体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人员[52],但无论从程序和内容上均停留在20年代的水平上,工作范围、方式、人员及效果远不及2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