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接受圣餐?
2018-05-31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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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恩牧师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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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接受圣餐者的要求:必须是委身教会的虔诚信徒才可接受圣餐。
关于圣餐的施予对象,使徒传承的教会一直都严肃看待这个问题,正统的教会绝不会随便让人领受圣餐。严格来说,只有那些在有形教会中验证过信仰而进入到有形教会中的虔诚圣约之民才可领受,对于那些没验证信仰的外人而言,圣餐没有他们的份。因为圣餐是代表耶稣的身体,只有那些在有形教会中验证有真信仰而被圣约之民称为“肢体”的人才可以领受圣餐,除此之外,一切没有在有形教会验证信仰、不能被圣约之民称为“肢体”的人都不可接受圣餐。
有形教会如何验证一个人的信仰呢?这至少需要三个环节:
第一。他要接受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接受祂为个人的救主;
第二。他要接受圣经的真理并接受圣经乃上帝唯一默示的内容;
第三。他要接受并实施大公教会所制定的那些信经信条的教义。
有形教会对慕道友验证其信仰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经过有形教会验证信仰,对方便不能进入有形教会。正统的有形教会乃是透过验证慕道友的信仰以致对方委身在其中才渐渐扩展的,我们虽不能说在有形教会验证过信仰的人就一定存有真信仰,但如果有形教会没有验证对方的信仰,就将代表耶稣身体的圣餐分给他,这便是犯了亵渎圣餐的罪,得罪了上帝。
提示:但若有形教会已经向对方严格考核过信仰,在那些已经考核过信仰的人中有人仍存有虚假的信仰,那便不是有形教会的责任,就如跟随耶稣的犹大,他在信仰的外在上是承认耶稣的,虽然耶稣知道犹大没有真正相信(约6:64),但因犹大通过了圣约的外在仪式,所以主耶稣也将圣餐分给了他(路22:21;约13:26-27)。
本论
对于存有真正信仰的并虔诚的圣约之民,领受圣餐便是他们的生命益处;而对于那些没有透过验证信仰委身有形教会的人,并那些没有真正信仰的人,领受圣餐便是他们的亏损,圣经和信条都证实了这一点,请看信条:
《威斯敏斯特信条》29.7在此圣礼中,那配领受者在外部领受此礼的有形之物时(林前11:28),也在内心藉着信心,真实且实在地、属灵地--非属物质或属肉体--领受并吃喝那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及其受死的一切惠益;因此基督的身体和血不是物质地或肉体地在饼酒之中,或与饼酒同在,或在饼酒之下,而是在此礼中真实地、属灵地临于信徒的信心中,正如饼酒临于他们自己的外部感官一样(林前10:16)。
《威斯敏斯特信条》29.8虽然那无知和邪恶的人领受此圣礼的外在有形之物,但是他们不能领受该物质所指向的;他们不合宜地来,乃是干犯主的身和血,定自己的罪。因此,一切无知和不敬虔的人,因不适于享受与主的交通,而不配来到主的桌前;他们若在此情形下依然故我地来领受这些圣洁的奥秘(林前11:27-29;林后6:14-16),或得准许参加(林前5:6-7,13;帖后3:6,14-15;太7:6),未有不大大得罪基督的。
根据《威斯敏斯特信条》对圣经的解释,我们总结以下三方面原则,来讲解对接受圣餐者的要求。
(1)。从信仰原则角度来说,必须是信仰基督的圣约之民才能参加。
真正的约民是凭信心向有形圣约团体签约而进入有形圣约集合体的,因此,在领受圣餐时,真信徒是藉信心领受的,如《威斯敏斯特信条》29.7说“在此圣礼中,那配领受者…真实且实在地、属灵地~非属物质或属肉体~领受并吃喝那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及其受死的一切惠益。”,而没有真信基督的人不是真正的约民,他们在圣餐中不但不会受益,反会受损,就如《信条》29.8所说的那样。
在此,加尔文不但强调圣餐是那些凭信心领受的人的属灵之粮食,同时他又严肃地说:“但对那些信心得不到它的滋养与强化、感谢与相爱之心不得唤起的人,它就成了致命的毒药。”(《基督教要义》4.17.40)。
按加尔文根据圣经对圣餐的解释原则,一切没有真正信仰基督的人,他们如果没有透过有形教会的信仰验证而进到有形教会的圣约集合体,他们领受圣餐便是在吃“致命的毒药”,加尔文的意思是他们在信仰的形式没有接受上帝的真道而进入基督无形身体,反倒在有形教会中接受表征耶稣血肉身体的圣餐,这便证明他们的亵慢之罪,他们乃是故意地明知故犯地拒绝耶稣地舍命之恩。因此,没有透过教会验证信仰的人领受圣餐便是在吃“致命的毒药”。
因此,从信仰原则角度来说,必须是信仰基督的圣约之民才能参加圣餐。
(2)。从有形教会角度来说,必须是受了教会洗礼的信徒才可参加。
谁能领受圣餐呢?按圣经所要求的程序,当然必须是受了洗的基督徒才可以领受圣餐,圣经「徒2:41-42」说:“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门徒约添了三千人,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擘饼,祈祷。”
为何只有受了洗的基督徒才可以领受圣餐呢?因圣餐礼是在有形教会的群体当中所实施的,即便圣灵将重生者纳入无形教会中,但圣餐礼还是藉有形教会的群体所实施的。而接受水洗是信者委身有形教会的记号,也是向有形教会委身的手续,没有接受教会水洗的人,就没有纳入有形教会,在外在上,他们也不能成为基督身体的象征,因此,教会是不可以将主的圣餐分给他们的。
在此,加尔文说:“圣礼的实体乃是主耶稣”,所以,大家要知道,没有藉着洗礼纳入有形教会之基督身体的人,教会是不可以将圣餐分给他们的。
圣餐与旧约的逾越节在本质上是同样的,因此守逾越节的约束也适用于圣餐礼之上(出12:42-44;拉6:21)。就如只有那些受过割礼的人才能参与逾越节一样。
同样原则,在新约的教会,只有那些受过洗的人才可以领受圣餐。当然,受过洗的人未必-定是真信徒,因此,教会有责任只为那些透过教会验证信仰合格并委身于有形教会的成人施洗。同样,教会也有责任拒绝任何一位没有受洗的人领受圣餐。
从原则上来讲,只有透过受洗验证的人才能进入圣约团体的有形教会。注意,耶稣基督没有实施圣餐给所有的人或有形教会以外的人,相反,祂只实施圣餐给祂自己的门徒--即有形教会的人,同时,他也是同样的吩咐使徒和教会说当“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路22:19)。
因此,从有形教会角度来说,必须是受了教会洗礼的信徒才可参加圣餐。
(3)。从生命本质角度来说,必须是明白圣餐和敬虔的人才可参加。
注意,一切没有圣餐知识的人,和在信仰并生活上不敬虔的人,教会都绝对不可让他们参加圣餐礼。
《威斯敏斯特信条》29.8a解释圣经写道,“虽然那无知和邪恶的人领受此圣礼的外在有形之物,但是他们不能领受该物质所指向的;他们不合宜地来,乃是干犯主的身和血,定自己的罪。”。为何《信条》写道“那些无知和邪恶的人”在领受圣餐的物质时,他们并不能领受其中属灵的益处,反而遭损。因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说,不能省察自己罪恶和不能分辨是主身体的人,他们都是“不按理”领受主的饼和杯,所以他们领受圣餐时便是在犯罪:
【林前11:27-29】27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28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29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然而,《哥林多前书》11章27至29节不是教导我们,信徒在领受圣餐之前都当自省吗?如果信徒们都省察认罪了,不就可以领受圣餐了吗?那么,为什么《威斯敏斯特信条》29.8b教导我们不可接纳“…一切无知和不敬虔的人”来到“主的桌前”呢?关于这方面,我们的答案是,保罗在「林前5:11」中教导教会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注意,这里犯这些罪的人不是外人,乃是“称为弟兄”的人,保罗说“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不论保罗的意思是不是包括私下不可与行这样事的人共餐,但保罗一定有一个原则,就是教会在实施圣餐礼的整体聚会时,绝不允许这样的人(行这些事的人)参加。
按《威斯敏斯特信条》29.8的教导,不明白圣餐真理的人和不敬虔的人领受圣餐是犯罪,允许他们参加的人都是在犯罪:
《威斯敏斯特信条》29.8a 虽然那无知和邪恶的人领受此圣礼的外在有形之物,但是他们不能领受该物质所指向的;他们不合宜地来,乃是干犯主的身和血,定自己的罪。
《威斯敏斯特信条》29.8b 因此,一切无知和不敬虔的人,因不适于享受与主的交通,而不配来到主的桌前;他们若在此情形下依然故我地来领受这些圣洁的奥秘(林前11:27-29;林后6:14-16),或得准许参加(林前5:6-7,13;帖后3:6,14-15;太7:6),未有不大大得罪基督的。
因此,从生命本质角度来说,必须是明白圣餐和敬虔的人才可参加圣餐。
结论
注意:从细则上说,在有形聚会中有几种人不可领受圣餐:
第一种:被魔鬼捆绑的人!
第二种:没有委身于主基督和改革宗教会(没有受洗)的人!
第三种:不能分辨祝谢的圣餐是主身体的人!
第四种:生活方式明显与基督徒身份不一致的人(经常犯恶劣的罪)!
第五种:受教会惩戒而没有转回的人!
第六种:负责圣餐的堂议会所不熟悉的人(无法确定他的身份与情况)!
※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这样总结说:“只有真心接受耶稣基督是神子并为个人救主并透过信仰考核受洗的虔诚之基督徒,在明白圣餐知识后并按圣道去行的人,教会才可以让他领受圣餐。”
经过以上所讲,大家可知,圣餐聚会是何等的严肃与严谨。因此,如果有外地一间长老会的教友到你当地长老会教会暂时聚会,要参与圣餐,这就要经过他那间长老会牧长的介绍才可。若有当地改革宗长老会以外的聚会之人参加我们的聚会,并要参与我们的圣餐聚会,那人就要受到我们长老们的考核,看他是否是一名顺服上帝圣言的可靠认信者,并要求他委身在正统长老会教会当中,对于他的信仰之了解,要经过一段时间验证,他在这些信仰的要求上都合格通过的时候,地方教会才能接受他的委身。那时,才可以让他参入我们的圣餐礼,因为只有正统有形教会的会员才可以领受从上帝而来的圣餐。
关于领受圣餐的对象,加尔文曾严肃地说:“为了避免使教会圣洁的名蒙羞,那些因自己的恶行玷辱教会的人,必须从这家庭里被排斥在外。我们照样也当保守圣餐的次序,免得因随便允许任何人领圣餐,就容让人借这圣礼亵渎了上帝。因主托付祂(使用)的牧师施行这圣礼,若牧师允许他所知道不配领圣餐的人领主的圣餐,这牧师就是在亵渎上帝,就如他将主的身体丢给狗吃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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