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系列
第十四讲 一个义人也没有
李马可 牧师
亲爱的朋友们:
罗马书3章10节说:世上没有义人,一个也没有。你是否认同这句话呢?世界上有这么多不同的宗教,都是在导人向善。很多信教的人也非常热心行善,难道真的连一个公义的人都找不到吗?到底圣经所说的公义是什么样的公义呢?为什么没有人能够达到神公义的标准呢?
今天我们会一起来看罗马书第3章第9-20节。
罗马书3:9-20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当你读完这段经文后,能否告诉我这段经文重点在谈什么?从罗马书1章18节开始直到这里,保罗给了我们这样一个结论:“一个义人都没有。”到底保罗想要传达一个什么样的信息呢?他所说的“没有义人”的范围究竟有多广呢?是否涵括了古今中外的所有人类呢?若是如此,圣经中的挪亚、亚伯拉罕、摩西、约伯等许多信心伟人,这些被称为合神心意的人,在神的眼中难道都不是义人吗?为什么保罗会如此绝对地说:“一个义人都没有”呢?什么样的人才算得上是义人呢?
罗马书3章10-18节描述了许多不义的事。如果你想明白什么样的人才是义人,那么,不如先来明白什么是不义的,将它反过来理解就能够明白什么是义。这里说到:连一个义人也没有。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是不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偏离正路,没有行善;舌头弄诡诈的。反过来理解,义人应该是:明白的,寻求神的;不偏离正路,行善的;舌头不诡诈的。圣经的道理就是这么实际,一点都不抽象。
保罗说:一个义人都没有。为什么呢?真的一个义人都没有吗?其实,这并不太难理解,如果没有神的帮助,真的是一个义人都没有。但是,如果神愿意帮助我们,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正如刚才我们提到的那些信心伟人——挪亚、亚伯拉罕、摩西、约伯等——他们在神的眼中都是义人。为什么他们能够成为义人呢?因为神帮助他们,拯救他们。这些稍后我会再作详细解释。
摩西他们是认识了神之后,才成为义人的。而保罗在此所指的:是那些跟神完全没有关系的人。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除了基督徒以外,其余的人都将灭亡吗?圣经告诉我们,只有义人才能承受永生,那么,那些非基督徒们岂不是都要灭亡吗?保罗说,跟神完全没有关系的人都不是义人,非基督徒若是遵循自己良心的引导来行事为人,他们会因此而成为义人吗?他们会成功吗?保罗说:一个义人都没有。似乎断言没有人会成功的。那么,如果他们整体失败,这又是谁的责任呢?
说到灭亡,你知道这世上有多少人吗?其他世代的人数已无从统计,姑且不计,仅现今的世代,全球就约有五十多亿人,你知道当中有多少人不是基督徒吗?难道这些人都要灭亡吗?有些人认为,那些没有听过福音的人,将来当主再来的时候,会给他们第二次的机会。你认同这样的理论吗?如果有第二次的机会,我们还需要传福音吗?你向一个人传福音,如果他不愿意接受,岂不等于你害了他,断送了他第二次的机会吗?如果有第二次的机会,我们不传福音岂不更好?因为当主耶稣再来的时候,人若能亲眼见到主耶稣,相信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其实,这样的理论纯粹是人的见解,毫无圣经根据。
说到公义,大家必须明白公义有不同的程度和标准,有人的标准和神的标准。保罗在腓立比书3章说到他在信主之前是个义人,因为就律法上的公义标准而言,他是无可指摘的。按着人的标准,很多人都可以是义人。但是,罗马书3章这里所指的公义是神的标准,这里所指的不是人的标准,不是你的父母、你的老师、你的朋友们如何看待你的标准,而是神的公义的标准。保罗从罗马书1章谈到3章,做出这样一个结论:在神的标准下,一个义人也没有。
第2章主要讲不要以为犹太人比外邦人强,也就是说不要以为基督徒就比非基督徒好。有律法的犹太人若是不遵行律法,他们还不如那些照着良心行出律法精神的外邦人(当然,保罗在此只是做一个假设,因为按照良心行事的人如凤毛麟角)。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神将会按照各人的领受以及各人的行为审判他们。
到了罗马书3章,保罗在此叹息:一个义人都没有,每一人都是不义的。但是,保罗并没有停在这里,接着,他就谈起了神的拯救。不是所有的非基督徒都要灭亡,正如不是所有的犹太人都要灭亡一样。
那么,他们将如何得救呢?罗马书3章25节告诉我们:他们得救是凭着信,凭着神的救赎。
罗马书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这里说到“先时所犯的罪”,指的是主耶稣没有来到世上之前人所犯的罪,并非指人信耶稣之前所犯的罪。
保罗在罗马书4章开始向我们解释什么是“信。”他用了在耶稣之前的亚伯拉罕作为“信”的例子,而且亚伯拉罕称义是在他受割礼之前,也就是说他还是外邦人的时候,还没有神的律法的时候,他已经因信称义了。这就给了我们外邦人同样可以藉着信、凭着神的救赎而得救的证据了。
圣经说:没有一个义人,但这并不是说他们都要灭亡。如果他们能够像亚伯拉罕那样有信心,他们同样可以得救。如果一个人始终都在追寻真理、尊贵、荣耀以及不朽坏的事物,神必然会向他显现,正如神向亚伯拉罕显现一样。神没有理由单单优待亚伯拉罕一个人。只是亚伯拉罕的事情被记录了下来,作为我们学习的榜样。
将来在审判时,神不会看你掌握了多少知识,明白了多少圣经的道理,神要看的是我们的生命如何。你是否不断地在追求公义、尊贵、荣耀和不朽坏的事物,还是不断地在追求不义的事呢?如果你有圣经,那非常好;如果没有,那也不要紧,只要你能够像亚伯拉罕一样,不断地寻求真理、尊贵、荣耀和不朽坏的事物,神同样能够帮助你明白许多真理。
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我不是说人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而成为义人。而是当我们看到圣经说:“一个义人也没有”时,我们不需要假设,那些从未听闻过福音的人,那些不认识主耶稣的人在审判时都要灭亡。我们千万不要如此假设,因为这并不是他们的错,不是他们不想听福音,而是他们没有机会听。在审判时,神必然会以公正来待他们。
如果这些没有听过福音,不认识耶稣的人能够像以诺、像挪亚、像亚伯拉罕那样寻求神,追求尊贵、荣耀,并恒心行善,那么,会像罗马书2章所说的:神必然会以永生报应他们。神必然会向他们显现,指示他们神的道路,正如神向以诺、向挪亚、向亚伯拉罕显现一样。既然神能够向以诺、挪亚、亚伯拉罕等人显现,为什么神不能够向这些寻求真理、恒心行善的人显现呢?
因此,我们千万不要做这样的结论:认为那些从未听过福音、那些不认识耶稣基督的人,因为他们不是义人,所以注定都要灭亡。虽然他们靠着自己绝对不可能成为义人,但是,如果他们寻求神,神就能够帮助他们成为在神眼中被看为公义的人。
让我们更深入地来明白为什么保罗说:“一个义人都没有”?他有什么根据呢?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神的公义标准之高,无人能够达到。在神的眼中,确实没有一个人是义的。
让我们尝试换一个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假如说全人类都达不到神公义的标准,他们注定都要失败,他们的结局都将灭亡。作为人类的一分子,请问,你会有何感受呢?就好像中学会考,你所在的学校的应试学生——假设你的学校有四个班,一个班有50个学生,那么,总共有200个学生——全部落榜,全部都不合格,你会有何感受呢?刚才我们所讨论的不单是200个人而已,而是所有的人类,从有人类至今,上千亿的人无一例外全都失败了。请问,你有何感受呢?
我想让大家明白,圣经说:“世人都犯了罪”,这句话的意思。每一个基督徒都知道,也都接受了这节经文。但是,你是否真的明白其中的含义呢?试想想刚才所举的例子,不仅是一个学校,一个国家,而是所有的人——古今中外所有的人类——都失败了。你会不会想:为什么神将标准定得如此之高呢?以至圣经宣称:世人都犯了罪。因为没有人能够达到神的标准(稍后,我们再来解释神的标准是什么),能够在神的眼中被看为是义人。全人类都是失败的结局。
结局的决定因素在乎两方面。一方面在乎应试的学生;另一方面就在乎考卷本身了。试卷标准定得高,合格的人自然就少了;定得低,合格的人自然会很多,甚至全部合格都有可能。看来,神定了高标准的试卷,结果几乎无人能够通过。那么,神是否因此而降低了他的要求呢?我们看圣经时就知道,神依然坚持着他的标准,没有将其降低。
那么,我们需不需要达到神的标准呢?神所定的标准非常之高,甚至高过我们所能想象的程度。身为基督徒,你会不会认为神的标准高低与否无关紧要,只要你相信耶稣就足够了呢?
今天我希望大家明白,神为我们定下了一个非常高的标准。如果你轻看了的话,那么,你就有祸了。作为基督徒,我们领受了神许多的恩典,我们有神圣灵同在的应许,如果我们还达不到神的标准的话,那么,我们还能得救吗?我们又凭什么得救呢?
现在,大家是否开始明白这段经文跟我们的关系?这段经文所针对的对象不单是那些还没有信主的人。这段经文更是要告诉我们神公义的标准,并且神永远不会降低标准来特别优待某些人。因为神是信实的神,他不会改变自己的性情,自己的圣洁,自己的公义来迎合人的标准。
很多基督徒错以为神所定下的圣洁和公义的标准只是用来针对非基督徒的,而自己已经是基督徒了,只要信了耶稣就可以了,不需要太理会神的标准。我们千万不要以为成为基督徒之后,就有了不用面对神审判的特权,就不再需要理会神圣洁和公义的标准。希望大家谨记住罗马书2章保罗给予我们的忠告:神是公义的,是不偏待人的神。神所定下的标准是针对每一个人的,并没有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分。
那么,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基督徒是一个将生命主权交托给神的人,当你愿意让神成为你生命的主时,他就会赐给你恩典、能力,他会让圣灵居住在你里头,来掌管你的生命,让你有能力活出神公义的标准。这就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不同的地方。没有圣灵的内住,没有神恩典的帮助,没有人能够活出神公义的标准。
保罗说:“一个义人都没有”,第一方面的根据就是:神的公义标准是非常高的,没有人能靠自己的努力达到。第二方面就是我们对罪的认识太过肤浅。当我们对罪的认识太过肤浅时,我们很难能够意识到神的公义标准的高度。
在罗马书第3章,当保罗说完“没有一个义人,没有一个行善的人”之后,他又用很了多词汇来描写人的状况。他说到人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的舌头弄诡诈,嘴唇充满了虺蛇的毒气,满口咒骂苦毒;他们喜欢杀人流血,行残害暴虐的事等等。保罗在此所描写的是哪些人呢?他所描写的是所有的世人。因为前面他说到:没有一个义人。后面所描述的就是不义之人的状态,这些不义的人包括了你和我。
你是否认为保罗如此描绘人类,未免过于夸大其词了呢?好像在你所认识的人当中,并没有这样坏到极处的人。保罗在这里所描绘的会不会是一些极个别的,如大魔头希特勒或波尔布特那般穷凶极恶的人呢?不是的。这里所描绘的包括了你和我。请你仔细思想,保罗如此描绘人类,描绘你我,是否有夸张的成分?
刚才我们谈到神公义的标准,现在我们一起来思想关于罪的问题。你认为什么是罪呢?究竟我们犯了什么罪,以致主耶稣需要为我们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呢?这个问题很多人——甚至连基督徒——都不懂得该如何回答,因为我们根本不明白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主耶稣为了救赎你脱离你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那么可以肯定的是:你必然是犯了死罪,所以主耶稣才必须代替你死,才能拯救你。
请你再仔细地想想,你曾经犯过什么样的死罪呢?很多人在受洗前,需要搜肠刮肚地回想自己曾经犯了什么罪,他们思前想后就是想不出自己究竟犯了什么罪,他们最多想到,可能自己小时候偷过妈妈的九毛钱。难道偷了九毛钱就需要主耶稣付上死的代价吗?这未免太过分了吧!按照圣经的教导,我还四倍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主耶稣一定要为我死呢?
我想让大家明白,我们对罪的观念、对罪的认识太过肤浅,正因为我们对罪的认识非常的肤浅,所以,我们也无法认识神公义的标准,我们无法意识到神圣洁和公义的标准是多么的高。
罗马书3章13-14节,保罗用四样东西,分别是舌头、喉咙、嘴唇和口来讲同一件事情,就是言语上的过犯、舌头所犯的罪。你口里所出的,言语上的罪究竟是严重的罪,还是轻微的罪呢?我想大部分人都会认为言语上的过犯不是太严重,和杀人、放火比起来要轻微得多。很多人认为自己没有杀过人,没有偷过东西,最多只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喜欢说粗话,喜欢骂人,偶尔说话得罪人而已,应该不算太严重吧!最多说一声对不起不就解决问题了吗?
其实,这只是你的看法,神的标准并非如此。保罗用了这么多经文来描绘言语上的过犯,是有原因的。保罗并没有强调手所犯的罪。很多人认为手所犯的罪远比口所犯的罪严重,甚至从律法的角度来看也是如此。法律只控告人行为上的罪,你动手杀人,动手行窃,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你只是骂人、即使是诅咒人,法律不会因此指控你,更不会制裁你。
所以,很明显的,在人眼中手所犯的罪不同于口所犯的罪,人认为手所犯的罪更为严重。但是,这是人的标准,这并不是神的标准。人对罪的标准和神眼中的罪是截然不同的。让我们一起来看马太福音12章33-35节。
马太福音12:33-35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
保罗所说的跟主耶稣在此所说的十分相似,也都是谈关于言语方面的过犯。保罗谈到虺蛇的毒气,主耶稣也谈到毒蛇的种类。这段经文还谈到果子,这里的果子指的是什么呢?指的是人口里所出的话。凭人口里所出的话,就可以判断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为什么凭着人口里所出的话,就可以断定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主耶稣告诉我们,凡人心里所充满的,自然会从他的言语中流露出来。也就是说我们的舌头显明了我们内心的状态,因为我们无法完全掌控自己的舌头。
马太福音12章37节还说到:因为要凭着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主耶稣清楚地告诉我们,他要凭我们的话来审判我们。假如你认为言语上的过犯、舌头所犯的罪不算太严重,其实,这证明了你并不明白神公义的标准,你并不懂得从神的角度来看罪的问题。
人看待罪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喜欢以表面的行为来做衡量的标准,这不就是法律所注重的吗?法律所关心的就是这个人做了什么,他所做的是否是坏事,是否触犯了律法?我们也同样关心别人或自己的手做了什么,但是神更关心的是你的内心世界,神会以我们内心的状态来审判我们。我们如何才能知道自己内心的状态呢?从我们口中所出的言语就可以知道了。就好像从泉源所流出来的水,就能够帮助我们判断泉水的好坏一样。
人通常会从自己或他人的行为上一样一样的去计算罪;但是,圣经却并非如此。圣经谈到罪的时候,通常都是用单数,而不是用复数来表示(中文圣经就看不出来了,借助原文或英文圣经就能够帮助我们看到)。罗马书3章所谈到的罪也不是复数,不是罪行——一个罪或两个罪;而是罪性——一个人的本质。我们每一个人的口都是敞开的坟墓,都有虺蛇的毒气,需要神的拯救,需要被神根除。
希望透过今天的信息,能够帮助大家对罪有更深的认识。人的惯性就是常常会轻看了自己的罪,所以,盼望透过今天的信息能够纠正我们一些错误的概念,特别是基督徒。很多人误以为成为基督徒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神只会定那些非基督徒的罪。很多基督徒认为:虽然我还活在罪中,但不要紧,因为我已经是基督徒了,已经得救了,所以,我是安全的。如果你也如此认为的话,其实你是在自欺欺人,你的结局将会十分糟糕。
甚至有些已经侍奉神的牧师、传道人,因为轻看了罪的问题,因为觉得自己安全了,以至他们没有正视并及时处理自己生命里的罪,最后他们不得不离开教会,离弃他们的信仰。因此,如果你认为自己已经安全了的话,很快神所赐给你的一切恩典都将会失去。你必须警醒,不可轻视,也不可停止处理罪的问题。因为神对你的要求是非常的高,你需要靠着神所赐的新生命、圣灵内住的能力才能达到。
作为基督徒,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许多的争战需要面对。同时,我们还要面对自己心里许多的污秽,让神继续地来洁净我们,直到我们达到了神的标准。这就是神的心意,这就是神赐给我们恩典、能力,赐给我们圣灵的原因。我们要靠着神的恩典和能力去达到神公义的标准,使到我们成为世界的光,吸引那些在黑暗中的人认识神,并归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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