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们可以假装这些问题都不存在,可以继续用早已失效的价值观和信仰体系作为学生应付考试的标准答案。但这样做,不过是把所有问题的根源掩盖起来,延缓矛盾的公开化。事实上,以瓮安事件为代表的群体事件的一再发生,已经表明中国社会内部矛盾开始恶化、表面化。自欺欺人,回避矛盾,并不能解决问题。未来的中国要想成为真正的“大国”,绕开信仰问题谈发展绝无可能。信仰问题,关乎中国的未来,这是每一个关心中国命运、希望中国崛起的人必须面对、思考与回答的问题。
二、信仰的层次与类别
那么,究竟何为信仰呢?对中国人来说,信仰似乎并不陌生,但又有些说不清楚。信仰看不见、摸不着,每个人都可以从自己的生活经验中感觉到它的存在与影响。单从字面上看,“信”是“相信”,“仰”是“敬仰”。“信仰”就是“以敬仰的态度相信”某种东西。学术上对于信仰的定义形形色色,概括起来不外是人对于世界及人生的看法,是人的精神支柱、精神寄托;也可以说是人对某种理论、学说、主义、观念、理念的信服和尊崇;是人的行为准则和活动指南。
黑格尔说:“说到信仰,我真正所指的是我的个人信仰,是一种完全属于我自己的内在确定性。” 黑格尔的话揭示了信仰的特点。首先,信仰必须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正的”相信。如果一个人对某种理念、价值观、学说、主义或者目标,不是完全、彻底的相信,是不能称为信仰的。作为一种主观体验,信仰带有极大的主观感情色彩。对于信仰者来说,无论在别人眼里,自己信仰的对象的价值如何,信仰者都不会对所信仰的对象产生怀疑,都不会改变自己对信仰的价值判断。信仰者对信仰对象、信仰内容的相信有时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荒谬的,但信仰者自己并不以为然。任何在信仰问题上的欺骗都是对别人而言的。对信仰者自己来说,信就是信,不信就是不信。每个人信什么、不信什么,自己心里是非常清楚的,不存在自己欺骗自己的问题。
其次,信仰必须是由衷的、自觉自愿的、无条件的接受、认可、相信、敬仰、仰慕、崇拜和追求,来不得半点强迫,半点强加于人。依靠强迫、利诱、欺骗不能产生真正的信仰,也不能来维持和改变信仰。为了信仰,信仰者可以疯狂,甚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信仰者的自愿。有了自愿,才会不仅“信”,而且“仰”。离开了自愿,信仰的支柱就会立刻坍塌,非自愿的“信仰”不过是逢场作戏。
再次,信仰是人的一切精神与行为的指南,决定着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人的精神与行为必须是人的信仰的外在表现。人如果没有信仰,内心就会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与痛苦,甚至可以使人彻底崩溃。从维持人的正常存在来说,无论内容如何,人必须要在自己心里相信某种东西,给自己一个行动和活下去的理由。有了这个理由,人才能活着,才能够赋予自己存在的意义,这个意义就是所谓人生价值。有了人生价值,对这套价值的理解、观念就是人生观、价值观;对人生观、价值观的相信,就是信仰;有了信仰,人才能从本质上认识自己存在的意义。
说白了,人因为承认自己存在的意义而需要信仰,因为自己的信仰而赋予自己人生的希望,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提供一套自己满意的理由。有了这个理由,为了这个理由,人才活着。信仰为人的短暂的现实存在赋予了一个永恒的意义,解释了灵与肉、有限与无限、个体与群体、现在与未来的关系,体现着人生价值的可靠落实,体现着人的最重要的精神内涵。这就是信仰的有效性,这就是为什么人活着不能没有一套自己自愿相信、接受、认可并追求或遵循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信仰会成为左右人的现实生活,控制着人的一切行为的根本;为什么人生价值的实现是建立在信仰支柱的基础之上的原因。对于一个人来说,信仰是必需的,它激励和督促一个人为了心中的目标而努力。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也是如此。信仰为民族和国家的存在、发展提供最根本的理由,是一个社会或国家的成员达成共识、团结奋进的精神基础和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信仰无论对个人还是民族、国家、乃至整个人类,都是不可缺少的。没有信仰,人不能存在,民族不能存在,国家不能存在。
也许有人会说,此论对于信仰重要性的强调过于绝对了。信仰就是宗教,信仰对那些宗教信徒来说可能很重要。“我什么都不信,没有信仰,不是照样生活得很好吗”?这是把信仰等同于宗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其错在于把有无信仰与信仰什么混为一谈,把信仰与宗教混为一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中的大多数人信仰宗教,他们对自己信仰什么很清楚。但在中国,除了宗教信仰者外,许多人对信仰并无特别的意识。事实上,宗教是一种信仰,但信仰并不等同于宗教,不信仰宗教并不等于没有信仰。信仰的内容可以是宗教,也可以是任何一种东西,只要你相信它,并以此解释你存在的理由,它就是你的精神支柱。
考察人的生活目的与追求,即可清楚地看出人的信仰轨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追求,但一般来说,这些追求不外乎相互关联的三个方面:事业,家庭,自身。所谓“事业”,是人要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要按照自己的意愿有意识、有目的地行动;是一种长时间的为实现自己理念与价值而行动的过程。人们将这种有目的的活动称为“理想”,为了理想而做的一切就是“事业”,为了“事业”活着的人是理想主义者。事业有大小,理想有高低,对为了事业奋斗的人来说,事业就是他们的信仰,是他们生活的目的与理由,事业的成功,是人生的意义所在,是最大的成就。
人同时又具有生物性,要繁衍后代,有父母子女,有家族亲戚,有亲情爱情。这一切都离不开家庭。家庭是人类社会的细胞,对个体来说,则是微观化了的世界。有些人把婚姻、家庭、养儿育女看成是自己存在的目的,追求家庭幸福是对这一目的的最好实现。对这些人来说,一切为了家,家庭是他们的信仰,是他们一切活动的动力。
也有一些人由于种种原因,被动或主动地脱离了家庭,他们把生活的目的圈定在自我存在本身。对这种人来说,世界的一切是以满足自我的需要而存在的。活着不是为了家庭、为了社会,而是为了自己。这些人的所有行动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存在和欲望,他们活着的目的是为自己,信仰的也是自己。
以上不同类型的生活目的构成了这个世界芸芸众生的信仰基础,也可以说是人的社会性与生物性的复合反映。对于个体来说,这三种生活目的并不是矛盾对立的。人的存在可以有一种目的,也可以两种或三种目的兼而有之。任何一种生活目的,都可以成为人存在、存活的理由,成为人的信仰动力。但信仰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形式比以上三种生存目的的类型要复杂得多。这种复杂性主要是人不仅要求自己的存在有个理由,而且要求这个理由具有尽可能多的价值。当人们信仰的某种价值超越了单纯为了个体功利的目的,变成群体、民族共同认可的价值时,对这种价值的信仰就会从纯粹为了个体追求的层面上升到社会利益的层面,从物质的、有形的层面上升到精神的、抽象的层面,从个体生命的有限性上升到人类社会与宇宙的无限性。同样是讲信仰,个人想到的是个体存在的理由、个人的追求;国家强调的则是群体、社会共同的追求目标。二者差距虽然极大,但却不是毫无关系。根据信仰的主观真实性、自愿性的特点,国家的信仰应该是个人信仰的集合与体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