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故事
新版的《水浒传》很火热,我是一个热爱古典文学的人,从头看到尾。非常有印象的是,宋江一帮人举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宋徽宗看到这面大旗,发出由衷的笑容:“替天行道,不就是替寡人办事嘛。”
于是宋江一帮人被招安,皇上赋予他们活着的价值:权利和责任,首先是攻打北方的辽国,尔后是南方的方腊,一百单八将死掉的十有七八,最后宋江自己是也被赐下毒酒,因为君要臣死,不得不死,宋江为了成全自己一辈子的“忠义”,就死掉了,死后获得封侯的权利。
有人会说这是愚忠啊。
这是人本主义的悲剧,权利的来源是人,负责对象也是人。要获得权利:安全的生活,必要的财富和荣誉称号,必须委身在人的权柄之下,听从对方的安排,去完成一定的任务,付出一定的代价,包括生命在内。
现代社会的进步是,拆掉皇帝老爷的位置,“天”不再是“天子”,而是“群众”,“公民”群,人的权利,以理性或者自然的形式表现出来,人的价值,就是人的责任,即为社会人群做出的贡献,付出的代价。
在权利和责任之间,人们单想到依靠法律和社会舆论来维系,然而法律显得官僚主义、迟钝和死板,不能解决道德问题,社会舆论只能关注宏大叙事或者格外夺人眼目的事情,你我凡人几乎不能引起舆论关注。
范跑跑的事情过去两年多了。
作为老师的范跑跑,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无法顾及别的孩子的生命,就从汶川大地震之中跑了。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我生活的周围,应该是司空见惯了,在这弯曲背谬的世代,你坏事干绝没有关系,只要不要堂而皇之地张扬就可以。
问题是范跑跑打出自由主义的招牌,说自己第一责任是保全自己的生命,没有义务或者责任照顾好别人的生命。
于是月儿弯弯照九州,有人捧场,有人痛斥。
我们晓得任何现代公民社会的法律,只能规划个人的权利,限制政府的权力,维系一个合理和平的社会秩序,不能用法律的形式要求人有爱心,牺牲自己去成全他人。后者是一个道德问题。
因为爱心或者舍己,是个人的宗教信仰问题,也是个人的能力和态度问题,怎么可以用法律来规定呢?
我们社会其他人的道德观念并非比范跑跑高尚多少,只不过光干不说而已,做伪君子,而范跑跑是真小人。
范跑跑有权利自保,因为他觉得生命是自己的。别人没有权力要求范跑跑成为一个高尚的人,正如不能有求你我。
权利意识和人的美德互相干架。
我个人来广州三年多时间了,经常坐529和563两路车出行,经常看到人不让座位,只是我没有用照相下来,一是没有感动这样做,二是我的手机不能照相。我一位从北京来的同事太太,感到目瞪口呆,广州这边的人怎么这么一个素质?
这位太太不得不自己抱着孩子靠着扶手和铁箱坐着。虽然公交车上不时地用普通话和广州话说“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请乘客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非常讽刺。
有一次,一个司机实在看不下去了,破口就骂:
“你们这些年轻人也好意思坐着,人家几十岁上车,也不给人让一个座位……”。
我在湖南老家、四川岳父家的城市,不让座位的事情到处是的,有一次,我在家乡的车上给一个带孩子的男人让座,对方感激万分,赶紧给我递烟……可见这样的事情难得:我让一次座,怎么成为让人感恩戴德的事情?
有谁不会成为老人,有哪家没有孕妇和小孩的?
从法律上讲:人有权利不让出自己的座位,因为我们一样的打票,没有任何人有权力要求别人成为一个高尚的人,正如不能要求你我。
权利意识和人的美德互相干架。
2003年,我被公司委派到广东佛山做市场调研,主要考察当地的电脑城的情况。我是第一次去,下了大巴,天下着蒙蒙细雨,有点冷。
我不能耽搁,随行的还有几个女孩子,顺便来电脑城做招商业务员,就问路,我人生第一次听说:
问路也需要给钱!
古今中外我都没有听说过有此种收费,谁出门在外不需要别人行一个方便,谁又一辈子不出家乡,窝在家里呢?
我不记得是要两元还是五元,最后我去问一个警察模样的人,于是找到了佛山的电脑城,别的事情我都忘记了。
在佛山,我问路被要钱的事情,一直记得。
人有权利不告诉别人他掌握的任何信息,因为他们不欠我们什么。正如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要求你我为对方提供问路服务。
权利意识和人的美德互相干架。
最近佛山发生了众所周知的小悦悦事件,十八个路人冷眼而过,两辆司机开车头也不回地走了,好像碾死人的事情是别人干的。
其冷漠程度震撼了网络民众,和历史以来的看客,激发了人们对良心和道德的反思和批判。
我没有加入这群批判的大潮之中,我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媒体告诉我们:救人的反而是一个没有受多少文化教育、也没有担任过多少高位,甚至没有多少钱财的老年妇女,来自广东清远的捡破烂的:陈贤妹。
这种人在珠三角属于被歧视的人群,俗称“垃圾婆”。其行善的动机,无非是普通人的良心,一条命值得同情而已。
对于诸多有文化的人、有官位的人,有钱的芸芸众生来说,人首先的权利是自保,就像范跑跑一个道理,不关自己的事情干嘛要去管呢?没有任何人有权力要求人有爱心,要求人成为一个高尚的人。
权利意识和人的美德互相干架。
谁动了人类的奶酪?
是人自己。
我们将权利错误的认为,来自人自己,或皇帝,或公民社会,而天高皇帝远,“社会”也是一个虚名实己的概念,对个人无法约束了,人干嘛要对皇帝负责,对社会负责呢?愚忠或犯傻!
圣经故事
“天赋人权”就不一样了,这里的天是指有情有义的上帝,耶和华我们的神。摩西十诫中明确规定了人的基本权利:
自由敬拜上帝的权利,休息权利,被儿女赡养的权利,生命权,不被诬陷的权利,婚姻权利和财产权利。
但是:
犹太人和穆斯林朋友很不理解:为什么神会道成肉身,其肉身又挂上十字架舍己地死掉,又复活呢?
因为人性有罪需要救赎,需要上帝的赦免,上帝的儿子即弥撒亚需要成为人的替罪羊,成全人类进入永生的道路。
为了爱人,救赎人,耶稣,上帝的独生子,不但让人打了左脸,又打右脸,脱掉外衣,连内衣也被人夺走,最后自己的生命在十字架上舍弃,发自内心的原谅一切伤害他的人。
他将自己的全部权利舍弃得一干二净,包括自己的生命。
最后,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上帝将天上地下的权柄和天国的钥匙交给祂,成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上帝的爱和公义,在十字架上得到完美的结合。
使徒不但自己效法耶稣,也教导别人效法耶稣:
我凡事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知道应当这样劳苦,扶助软弱的人,又当记念主耶稣的话,说:‘施比受更为有福。’”(徒20:35)
这是基督徒的本分,也是基督徒的责任。
上帝将祂的恩典,即人的权利赐给人,表明我们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即天赋人权。
但是因为耶稣基督的救赎,我们也心甘情愿地舍弃,为了感谢上帝的缘故,为了救赎别人的灵魂,同情别人难处和不幸的缘故,我们舍弃我们的权利,舍弃来自上帝的恩典,这叫归荣耀给神,以感谢为祭。
不能说,我向别人奉献几个小钱,是放弃自己的财产权,破坏宪法吧。
同样,我们看到别人有难处,主动伸出援手,不是放弃自己劳动报酬权,甘心为奴才吧!
甚至我们行善,尽一点自己本分,可能被人误会是欺世盗名,是传教洗脑,也没有关系,因为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救赎人,人类绝大部分人都不理解,并以为十字架的上帝基督复活是巫术,是骗人的谎言。
包括许多基督徒虽然说自己信耶稣,也是以福音为耻,以十字架为耻,这有什么奇怪呢?十字架在那些得救的人是荣耀、是神的大能,在那些没有得救的人来说,是愚蠢,是傻瓜的跟从,他们一心要追求自己的健康、自由和幸福,即追求人的权利。
即便他们信神,也不要“罪需要赦免的上帝”,也是不需“十字架舍己的救赎”,他们不知道在古罗马时代“口里承认,心里相信”随时要被罗马人扔进斗兽场或者火葬的,他们以为作为门徒不需要付出代价的。
耶稣又对众人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了自己,赔上自己,有什么益处呢?
凡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路9:23-26)
因此天赋人权,需要天赋责任作为匹配。
在人的权利和责任之间,需要十字架作为桥梁,才能活出人的美德,即上帝的荣耀来。
明白了这些,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老婆不和我们行周公之礼,我们是否应该去嫖娼呢?十字架告诉我们要舍己。
去扶起跌倒的老人如果陷害我们怎么办呢?十字架告诉我们要舍己。
看到别人有难处,本来与我无关,我是否应该高高挂起呢?十字架告诉我们要舍己。
别人并非善类,是我是否也应该以德报怨,以善报恶呢?十字架告诉我们要舍己。
经商行政,需要贿赂,需要各种关系的打理,需要作假撒谎才能办事,至少社会潜规则是这样的。我们怎么办?十字架告诉我们要舍己。
……
而这些舍己之后,是上帝奖励人的荣耀冠冕,有今生看得见的,有来世才能得到的,你信不信?
如果一个人真心信耶稣基督是他的主,他自然晓得该如何做,只需要一个理由,他要背起十字架舍己就够了。
如果一个人并非真心信耶稣基督是他的主,我们给他一万个理由,他可以找到十万个理由搪塞,因为十字架是他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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