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15时,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隆重开幕,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经分析,大公网记者发现今年的《报告》全文中,共提及“宗教”16次,比去年多出6次,与2014年的15次、2013年的16次基本持平,并且首次提及“宗教慈善”、“培养宗教界中青年代表人士”、“加强同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团结联谊”等方面的内容,并在8年来首次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单列一节进行表述。 在“十三五”计划的开局之年,《报告》高度重视宗教界在我国政治协商、爱国统一战线等方面发挥的重要的作用,其中“七大变化”无疑将对我国未来的宗教领域和政协宗教界别等产生深远影响。
重大变化一:今年《报告》中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单列一节进行表述。 2015年《报告》在“2014年工作总结”中的第四大要点“(四)坚持履职为民,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内容下表述“致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就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 2016年《报告》在“2015年工作总结”中第五大要点以“广泛凝心聚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为标题,单列一节对2015年的宗教工作进行表述。这是自2009年以来,首次在《报告》中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单列一节进行表述。可见国家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也反映了过去一年中宗教界“凝心聚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重大变化二:在今年《报告》中三次提及“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比去年多一次。
更加重视“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在促进两岸和谐发展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今年的《报告》不仅和去年一样两次提及“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在处理涉藏、涉疆问题和营造良好国际环境等领域的重要作用。还在2015年工作总结中提及“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学习***总书记在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召开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支持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举办和平祈祷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抗战精神。”充分肯定了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在促进海峡两岸深入交流、和谐发展与国际间和平交往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重大变化三:去年《报告》中“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今年未提及。
去年《报告》的“2014年工作总结”中提出“致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就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其中“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这两句话今年未提及。
说起宗教政策与宗教事务管理,2015年的新政策、新管理方法连续出台,为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有着强有力的政策导向作用。譬如:加大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启动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悬挂统一“标识牌”,陆续公布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信息公告;发布《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设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库,开放公众查询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各地普遍建立健全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选举、聘任、考核、辞退等制度,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随着政策发挥的出台与落实,今年的政策执行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而“宗教立法”与《宗教事务条例》适时修改的议题又随之推进了一步。随着各项宗教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完善的宗教工作机制已逐步建立,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权益将获得有效而切实的保障。
在今年1月的全国宗教局长会议上,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局长王作安就强调要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三是着力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四是着力强化正面引导和服务,五是着力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流。这都离不开宗教政策的导向,相信今年的宗教工作中,法治化水平将会显著提升,而宗教界人士的政策法规学习活动也会取得长足进步。
重大变化四:首次在《报告》中提出“宗教慈善”的概念。
今年《报告》在“2015年工作总结”中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及宗教房产政策落实、宗教慈善事业发展等建言献策。”这是《全国政协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宗教慈善”的概念。 这不仅仅是对于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积极参与慈善、募捐、扶贫等活动的肯定,也是对宗教合法的“慈善”+“祈福”活动所取得良好的物质、精神效益的肯定。在未来,宗教慈善一定能够拓宽路径,集聚更多的社会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
重大变化五:再次关注“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注重宗教事务的政策性导向。
在2015年与2014年的《报告》中,并未提及“宗教政策”,今年再次提及“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无疑与中国的宗教政策逐渐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也体现党对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工作的重视。
重大变化六:首提“围绕培养宗教界中青年代表人士等问题调研议政”。
此次《报告》提出“围绕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培养宗教界中青年代表人士等问题调研议政,发挥少数民族界、宗教界代表人士作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无疑是对中国宗教界青年代表人士的肯定,也会为我国的政治协商会议注入新的血液。
重大变化七:首提“加强同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团结联谊”以“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
相较于2014年《报告》的第三部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与2015年《报告》的第三部分“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今年首次在《报告》的第三部分“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提到了“加强同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团结联谊”:
“进一步扩大团结面。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阶层结构深刻变化,人民政协必须把加强大团结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团结的面越宽越好,团结的人越多越好,团结的同心圆越大越好。要切实尊重和保障党外人士民主权利,加强对各党派团体参加政协共同性事务的协商,不断深化中国***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要积极拓展工作领域,不忘老朋友,结交新朋友,多交挚友和诤友,进一步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密切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等联系沟通,通过各种议政平台和交流渠道,更多创造有序参与协商、合理表达诉求的条件。”无疑宗教界在爱国统一战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也会在未来的议政平台中,有着更多有序参与协商、合理表达诉求的机会,切实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与公民的信仰自由,并为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贡献更大力量。
经过对《报告》的解读,结合2015年宗教工作的显著成果,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宗教活动的法制化水平会稳健提升,而宗教界也会更加有效地发挥对政治协商、爱国统一战线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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