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的人,做研究时亦持着不苟的精神。等他接受耶稣为他救主之后,他最后终于写成一本书名为《历史性的大审判?》(又名《坟墓的秘密》,Who Moved The Stone?)。他以严厉批判的态度开始收集与新约圣经有关的资料,最后下的结论说,只有因为耶稣已经预先言及自己的死与复活,我们才能对他当年的受审及处死一事找到适当的解释。”2/9
卫伯·史密斯更进一步地补充说:“如果你我今天对自己的朋友说,不久我们在某个时间内或自然而死或遭横祸而死,然而三天后要复活。我们的朋友必然以为我们有精神病,也许会把我们送入精神病院去,直到我们神志清醒后才能再被放回来。他们这样做是对的,因为只有傻瓜才会四处游说自己死后三天要复活,但他若非傻瓜,则他必须能肯定自己的话是绝对可靠的。世间只有一个人,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能肯定自己的未来。”60/364
兰姆(Bernard Ramm) 在《基督徒信仰的确据》(Protestant Christian Evidences,Moody Press,1953)一书中作证说:
“福音书实乃正确的历史记载,毫无疑问耶稣自己曾在其中言及他的死与复活,且用平凡易懂的话将这事告诉过他的门徒,……甚至福音书的作者们亦明言,他们并不明白这话的意思,直到复活之事确实发生后,他们才想起来(约翰福音二十章9节)。但耶稣口中的话就是证据,他预言自己将遭惨死是因为四周犹太人恨他的缘故,但死后三天却要复活,而这一切的预言都已经应验了。”52/191
史托德(John R.W.Stott)在《真理的寻索》(Basic Christianity,IVP出版)一书中写道:
“耶稣没有一次在谈到自己的死时,不谈及他的复活,他称自己的复活乃是一个‘表明’。保罗在致罗马人的书信当中也说,耶稣‘因从死里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使徒们在所传讲的道中,也一再说明,因为耶稣由死里复活,神因他的儿子的缘故,已不再定世人的罪。”63/47
2B.耶稣预言自己的复活
在马太福音12章和,耶稣不仅预言了他的复活,而且强调他的复活表明他就是弥赛亚的宣称是真实的。
马太福音十二:38-40;十六:21;十七:9;十七:22、23;二十:18、19;二十六:32;二十七:63。
马可福音八:31-九:1;九:10;九:31;十:32-34;十四:28、58。
路加福音九章22-27节。
约翰福音二:18-22;十二:34;十四-十六章。
马太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