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领导学理论中,其一较易受教会领袖认同与采纳,就是格林里夫 (Robert Greenleaf) 所倡导的「仆人式领导」(Servant Leadership)。
「仆人式领导」强调领袖作「仆人」,又同时为一位领袖,两者缺一不可。华人教牧对「仆人式领导」,容易有的偏差,就是混淆了「仆人](Servant) 与「仆人式领袖」 (Servant Leader) 两者的区别。
赵锦德牧师于「第一届世界华人教会领导」研讨会,从耶稣替门徒洗脚的仆人服侍 (约13:1-20),指出耶稣展示的「仆人式领导」,与不少华人教牧所奉行的,确有所不同。假若在同一情景中,若干领袖那种「受众优先」的「伪仆人」心态,就会接受像彼得此等人的拒绝 (13:8);但耶稣为「真仆人」,他坚持要洗彼得的脚,声称 :「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13:8) 真正仆人,不是甘心作地毡,任人践踏;乃是有所坚持,亦有所舍权。
格林里夫的「仆人式领导」构思,来自诗人赫塞 (Hermann Hesse) 所著《东方之旅》(Journey To the East) 一书,内容描述一群人筹划一次神秘的东方旅程,整个旅程中关键人物乃是大众的仆人里奥 (Leo),他听从主人们的吩咐,打理琐事,常穿梭在不同主人间扮演协调沟通的角色;逐渐地,各主人们习惯了听从他的安排,直到有一天,李奥突然失踪,众人便陷入了空前恐慌当中。此时各人才深深察觉到,李奥已成为攸关全局的重要人物,没有他的领导,众人根本无法成事。李奥发挥的「仆人式领导」,就是甘于隐藏本身,透过具体协助别人,从而达成整体的使命。对教会领袖而言,不在乎职位谁高谁低,权力谁大谁小,乃是一种乐于助人态度,并对使命的承诺贯彻始终。
耶稣展示的「仆人式领导」(可10:32-45),表明 :「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正是格林里夫所倡导 : 成为领袖不在乎权力的拥有,乃是主动看本身可为他人所作出的贡献。有别于权威式领导,「仆人式领导」有以下10项行为质素:
1.聆听 (Listening)
不少华人教牧皆「能言善道」,有良好沟通与决策技能;而仆人式领袖需要以对方为优先,定意要透过用心聆听,了解对方或整体需要,能达成共识。近期,「九铁风波」反映主席与高层管理员之间矛盾,而推行改革的领袖,须要掌握聆听的技能,才能作出有效的领导。
2.同理心 (Empathy)
仆人式领袖尝试了解与同情对方。当领袖关注的不是个人荣辱得失,乃是接纳与肯定团队内同工付出的劳苦,予以欣赏。领袖非以「阴谋论」看待每项事情,对不称职的予以督导,助对方成长,却毋须怀疑对方动机。
3.医治 (Healing)
教会领袖承认本身不是完美,而现今世界期待的是一位经历过破碎,并已痊愈的领袖。医治过程,指向每位领袖要坦诚面对成长的阴暗面。领袖若不刻意处理,可能造成偏执的性格,与别人共事常会产生冲突。。
4.醒觉 (Awareness)
教会领袖的自我醒觉十分重要,而醒觉促使领袖不会陶醉于过去或现在的成功;他 / 她知道有些时候需要被挑战,受搅动,才不会安于现状。领袖要醒觉本身的弱项,但也要肯定神给予个人的恩赐与能力;格林里夫引用犹太学者赫歇尔 (Abraham Heschel) 的说话 :「人类最大的罪恶就是他忘了自己是个王子,拥有皇室的力量。」
5.说服 (Persuasion)
杭达 (James Hunter) 于《仆人》书内,分辨「威权」(power) 与「威信」(authority) 的分别,前者只是「利用你的地位,罔顾别人的意愿,强迫他们照着你的决心行事」(43页),而后者则是运用影响力,让别人心甘情愿地照着你的决心行事。」(44页)
仆人式领袖不是仗着职分或权力来统御,乃以「说之以理,动之以情」方式,劝服别人认同事工的异象与计划;让跟随者心服口服,而不是勉强为之。格林里夫引用贵格会领导人伍尔曼 (John Woolman) 的见证,他一次一个人地游说别人反对畜奴,此种温和又坚定,持续进行的说服,能产生甚大的影响力。
6.概念化 (Conceptualization)
仆人式领袖敢于发梦,梦想不可能的,可成为事实。对问题的理解与分析,领袖能够提供理性的框架,他 / 她 的想象力可天马行空,但处理问题时,却是踏实的。仆人式领袖能巧妙地平衡「概念化」与日常事务的运作,两者皆为必需。倘若领袖只顾日常运作,缺乏空间作深入的概念化思考,他 / 她只配作「教会技术主义者」。已故的杜拉克 (Peter Drucker) 看领导的金字塔是5% 为创意性,15% 为调适性,而80% 则为恒常运作的原则性。仆人式领袖不是忙乱的仆役,随传随到,乃是心有所思,两手作好准备,随时登场,提供及时服务的领袖。
简介: 「仆人式领袖」不是以地位、学历或职衔来量度,乃是以「威信」、牺牲奉献、爱与决心来确立。杭特指出:「一旦你愿意为别人牺牲奉献,为别人付出,那么就可以同时建立自己的威信及影响力。」笔者看堂会正是实践「仆人式领导」的最佳场所,其模式背后的价值与圣经的教导相通,关键是领袖以身作则,乐意成为仆人,以服侍来领导。笔者的同工余慧根牧师,就是一位「仆人式领袖」,以服侍教牧同工,作同路人,在不知不觉中发挥其领导风格。
在笔者于上期引用 Larry Spears整理格林里夫(Robert Greenleaf)所倡导的「仆人式领导」,其中有六项质素,分别为:聆听、同理心、医治、醒觉、说服与概念化,今期再说明其余四项。
7.先见 (foresight)
仆人式领袖并非不会犯错,他 / 她 却能在实践中不断汲取教训,在行动中作出反思,从而整理其对未来的先见。面对不确定的年代,教会领袖不能凡事盲从外界的「笛声」,以免到头来可能是堂会本身事工的亏损。
领袖的先见,乃按着圣道对时代的剖析,明白「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并且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提后4:3-4) 因此,我们就能洞悉后现代对真理的认知心态,理解为何世人偏好《达文西密码》的热潮。先见不是只从书本而来,乃是透过阅人阅事、抽离思考与亲身体验等累积而成。领袖看自己为终身学习者,每一次的经历皆是生命成长的契机;即或是不好的经历,也能提供反思的空间。
8.管家 (Stewardship)
格林里夫看所有组织,包括教会在内,也要服务其身处的社群;教会不是只为内部成员而设,乃外向面对社会,达成神对教会在世界的心意。笔者不大喜欢「小区教会」或「都市教会」此类名称,这样只会带来分门别类;教会毋须挂上「小区」或「都市」的招牌,因为要作忠心管家的教会,必不能抽离本身所在的小区。
教会领袖要作仆人,不是任由成员不负责任地把堂会变成「私人宗教会所」,乃是刻意地塑造教会成为「以爱相传」的教会。信徒在心态上同样要作出转变,教会「内聚」只为了「外展」,教会若不能走进社群,服侍世人,教会的使命就出现问题了。
当领袖要明白「向谁多给」,就要「向谁多取」,不介意堂会本身大小;每位「仆人式领袖」必要向神问责,「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2)
9.委身于别人的成长 (Commitment to the Growth of People)
「仆人式领袖」相信每一个人皆有内在的价值,而领袖的责任就是激发别人,发挥神所赋予的潜力,作出对国度有贡献的事工。领袖的角色,犹如助产士一般,诱导与促使别人能产生成果。
健康与不健康的领导,分别就在这里;「仆人式领袖」的用心是要帮助别人成长,使人更强壮、更健全、更自主与更喜乐。保罗的事奉,正是如此:「使你们在所信的道上,又长进,又喜乐。」(腓1:25) 若干新兴教派的问题,不在于教义,乃在于其辖制式的传教手法,成员身陷其中,失却了个人自主与自由。委身于别人的成长,是领袖给予对方犯错的空间,容许成长者有走错路或走冤枉路的可能,坚信神在任何境况之中,皆有其莫名的恩典作为!
10.建立群体 (Building Community)
「仆人式领袖」了解成功的定义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他 / 她看重的是建立生生不息的群体。华人教会有杰出的个人领袖,然而我们却严重地欠缺那些能使基业长存的仆人。
长远而言,华人堂会与机构须要改变因「人变」而「组织变」的文化,提升至健康的组织文化,就是任何有志者在组织内必能成为优秀的「仆人式领袖」。如今,不少堂会与机构面对人才荒,缺乏领军的将帅;能知人善用,固然是群体的成熟表现;群体同样要反省本身是直立的金字塔,或是倒立的金字塔。
领导的模式
下图直立的金字塔,要不断物色外人,填补顶尖的空位,确是不易:
企管顾问杭特 (James Hunter) 于《仆人》一书,认为工商企业不宜沿用此金字塔管理模式,应朝向倒立的金字塔发展 :
总结
「仆人式领袖」不是以地位、学历或职衔来量度,乃是以「威信」、牺牲奉献、爱与决心来确立。杭特指出:「一旦你愿意为别人牺牲奉献,为别人付出,那么就可以同时建立自己的威信及影响力。」笔者看堂会正是实践「仆人式领导」的最佳场所,其模式背后的价值与圣经的教导相通,关键是领袖以身作则,乐意成为仆人,以服侍来领导。笔者的同工余慧根牧师,就是一位「仆人式领袖」,以服侍教牧同工,作同路人,在不知不觉中发挥其领导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