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一个以偷盗为生的人,他不学无术,整天游手好闲。为了糊口,他成天在村子里东摇西晃转悠着偷鸡摸狗,连带着还偷窃田地里的一些成熟的蔬菜以及瓜果。
这一天,有一个穷寡妇告到县府县太爷那儿,她哭哭啼啼地向县太爷诉说:她家的唯一的一只绵羊,在前一天的夜晚被人偷去了。穷寡妇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哀声苦叹:她的身体一直不大好,无法解决温饱的问题,常常是吃了上顿愁下顿。五岁的小儿又营养不良,全靠家里的这只羊的羊奶,来为虚弱的小儿增加一点点的营养。现如今这只羊被偷了,她和小儿再靠什么为继为生呢?
县太爷听了大怒,命令人立即将那个小偷抓来责罚他,他们将这个小偷打得皮开肉绽,实实在在地修理教训了这个小偷一顿。
两个月后,那个穷寡妇又哭歪歪地来找县太爷告状,穷寡妇哭诉说 : 那个小偷昨夜又翻墙来到她家的后院了,听到动静的她,拚命地大声喊叫时,那个小偷这才逃离了她的家。
这一次,县太爷气得七窍生烟,命令人立即再一次将那个小偷抓来了,县太爷命令人将这个不思悔改的小偷往死里打。
不待小偷开囗说话,一众衙吏齐齐地上阵,他们动手将被捆绑起来的这个小偷一阵乱棒狠揍,皮鞭猛抽。眼见这个小偷被抽打得奄奄一息时,县太爷踱步过来,喝问小偷:“你可知罪吗?”
倒卧蜷曲在地上,浑身鞭伤累累棒伤青紫鲜血淋漓的小偷,临死之前,他挣扎着吃力地吐出了一句话:
“我……冤…哪!那寡……妇……后院……”
第二天,衙吏和差人后来禀报县太爷说:那个小偷确实是含冤而死!据他们后来调查,那个小偷前天晚上翻墙去那寡妇家,他不是去偷窃,而是将他偷窃到的一大袋的粮食,趁着夜色的掩护翻墙送到了那寡妇家的后院里。他之所以不敢白天去,是顾及到寡妇清白的名声。
小偷含冤而死,县太爷对此自责不已,追悔莫及。
子曰:“听讼,必也使无讼乎!”
孔子的这一句话的意思是说:“审理诉讼,如果能够促使人世间渐渐的再也没有诉讼的案件发生,这才算得上是全天下最为美好的一种现象!”
多年前,有一群人押带着一个被他们当场抓到的妇人,前来询问一位夫子说:这个妇人,是正在行淫的过程中,被他们当场抓住的,这样的妇人,是不是应该用石头打死她?
这位夫子回答他们说:你们中间,有谁如果没有任何的过犯,就可以拿起石头打死她。
结果,押带这个女人前来问话的这一群人,他们寻思掂量之中,居然没有一个人拿起石头去打那个妇人。他们在夫子这一香话里,埋头耷脑一个接一个地都走光了。
最高明的法官,不是习惯性地在一个人的身上定有什么过犯,而是竭力地引导帮助这个人从此不再有以往的过犯发生,而是引导帮助这个人从此不再有过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