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或基督教机构只选择性聘用基督徒员工,是否会触犯法例?周一(3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项判决再次肯定了宗教组织以个人宗教信仰作为招聘条件之一的权利。
该案涉及著名的基督教国际救援机构世界宣明会(World Vision)。2007年,世界宣明会解雇了三名员工,原因是他们不认同机构的信仰告白中有关「耶稣有完全的神性」这部分。後来三名员工起诉世界宣明会,指一个慈善机构的焦点是救援工作而不是传扬宗教,因此不应只选择性聘用基督徒员工。
去年8月,第九巡回上诉法庭已判决控方上诉无效。第九巡回上诉法庭指出,一个机构若自称以某宗教信仰为本,遵循其信仰精神运作,并公开传扬这种信仰,即可定义为有宗教性质的机构。可是,第九巡回上诉法庭却没有分辨世界宣明会是否属於有宗教性质的人道主义机构,因为法官认为这会违反美国宪法上不得禁止宗教自由行使的规定。最後法官判决,世界宣明会可维持只聘请基督徒员工的权利。
周一(3日),联邦最高法院亦不肯就先前的裁决再进行聆讯,直接将上诉驳回,维持原判。
美国世界宣明会主席理查德·斯特恩(Richard Stearn)通过新闻稿表示,非常满意及感谢法庭的判决。经过4年的官司,案件终告一段落,宣明会可维持只聘用基督徒的政策,放下了心头大石。
他更评论指,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代表了「所有宗教组织的胜利」,它们都可继续聘用与它们信仰相同的员工——无论是穆斯林、佛教徒、犹太教徒、基督徒,或其他宗教人士。
斯特恩补充说,自宣明会於1950年创立以来,基督信仰一直是其服事的基础。宣明会深信,作为基督徒应实行服事贫苦大众的使命,而只聘用基督徒员工的政策也是为了保障使命的可靠性。多年来,宣明会无分宗教、种族、性别在全球各地服事所有人,竭力通过这些服务来彰显出神的爱和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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