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故事
我先从一件小事说开。
为了孩子的健康、也为了让孩子对科学、文艺等事情感兴趣,我们家不给孩子买零食吃,把更多时间和精力,带着她画画,带着她看DVD、到各地参观。
从我的生活中观察到,我见过太多女孩无聊地沉迷在零食和闲言碎语之中,所以我就在家中颁布禁令:不可以吃零食。
可我不能禁止孩子不接触到零食。
首先是教会里其他孩子,自己长辈款待我们一家,还有左邻右舍的人不免对孩子表示友善,随手给孩子一些零食。
遇到这种情况,孩子就猛吃猛喝,好像从前穷人的孩子碰上了一顿酒席,过上了一次新年。
问题来了,小孩吃得过头,导致她自己肚子难受。而孩子身体的痛苦,则是父母心灵的痛苦。
后来,我向神悔改,想出一个办法,鼓励孩子多读书,多写字,多画画,每出现一点成绩或者表现,我就赠送好吃的东西,一方面促进人的进步,另外让孩子不至于在别人面前嘴馋、猛吃恶吃。
中国人和美国人都有过禁酒的历史。
汉末三国时期的刘备获得了益州(现在的四川)的地盘,在这个乱世里需要用重典来治理民众和官吏。
其中有一项是禁酒,有一次,刘备和诸葛亮外出,看见有人有一套酒具放在那里。于是,刘备要对那户人家治罪。
诸葛亮没有吭声,看见一个男人走过来,指着那男人下半身说,那个人有淫具,我们要治他强奸罪。
刘备知道自己错了,就收回成命,放过那存酒具的人。
除了秦皇朝的暴政以外,中国历史有两个王朝推崇严刑峻法,一个隋朝,有人若偷十斗米,可以杀头,我们不难理解隋朝为何短命。在现代:这有点像街头的小偷被人打死或者被人用砖头拍成重伤一样,小过受大刑是人堕落的一部分。
另外一个是明朝,贪腐分子一旦被发现正法,被刑官剥掉皮,塞满稻草以示众。当时,以清廉著名,藐视权贵的海瑞,靠着薪水过日子,过年都不能吃上肉,只能靠岳父帮补。
熟悉明朝历史的人知道,明朝官员的清廉并不好于历史其他王朝,诚如魏忠贤等宦官、张居正等名臣,生活极为奢华淫逸的。只是别人拿他们没有办法而已。
圣经故事
凡是上帝没有在《圣经》中、要求人一定要遵守的命令,人都没有义务把任何人的命令或者规条当做上帝的旨意来顺从。历史上,那些将人的传统或者命令,放在和神旨意同等位置,要求人来遵守,神学称呼为“律法主义”。通俗的称呼是“苛求”。
圣经上有这么一个故事:
扫罗叫百姓起誓说,凡不等到晚上向敌人报完了仇吃什么的,必受咒诅。因此这日百姓没有吃什么,就极其困惫。(撒上14:24)
扫罗是古以色列的王,带领百姓和非利士人打仗,为了打赢敌人,人人都应有决心,但是不至于让人不吃饭啊!
这完全是苛求于百姓的律法主义。
正如扫罗的儿子约拿单所说的:
“我父亲连累你们了。你看,我尝了这一点蜜,眼睛就明亮了。今日百姓若任意吃了从仇敌所夺的物,击杀的非利士人岂不更多吗?”(撒上14:29-30)
后来,百姓饿得受不了:
“这日,以色列人击杀非利士人,从密抹直到亚雅仑。百姓甚是疲乏,就急忙将所夺的牛羊和牛犊宰于地上,肉还带血就吃了。”(撒上31-32)
吃饱肚子打仗完全是合情合理,上帝认可的,但是如今真得罪上帝了:
“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它的生命。”(利17:14)
不但如此,扫罗求问上帝谁得罪了上帝自己:
扫罗祷告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说:“求你指示实情。”于是掣签掣出扫罗和约拿单来,百姓尽都无事。(撒上14:41)
扫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放过自己,要处罚自己的儿子约拿单,百姓替约拿单求情
百姓对扫罗说:“约拿单在以色列人中这样大行拯救,岂可使他死呢?断乎不可!我们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连他的一根头发也不可落地,因为他今日与 神一同作事。”于是百姓救约拿单免了死亡。(撒上14:41)
所以最终给有罪不被神赦免的只有以色列王——扫罗自己了,扫罗如何被上帝处罚,这是后话了。
这故事告诉我们。
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不要苛求于人,更不要把人的话或心意当做神的命令要人遵守,这必然获罪于神,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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