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温暖的力量?真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就像巴别塔倒塌之后,遑论重建不但奢侈,甚至是荒谬中的荒谬。谁能重建?如何重建?碎片如何整合?在一个愤怒为主导情绪的社会,化解愤怒需要的不是术数,而是真道。即便从技术层面上看,温暖作为一种可以传递的温情感受,也必须以真实的和解为前提。一个社会如果失去了道德的基本支撑作用,就失去了信任、希望与和解的能力,唯有愤怒、冲突和角力,它就面临最大的危机:不是政治的危机、经济的危机、文化的危机,甚至不仅是道德的危机,而是信心的危机。
和解既然是和平的先决条件。那么,和解如何达成呢?这就遇到了第一个问题:公义的问题。一个不公不义的社会,公义问题如果用隐藏的方式束之高阁,和解就是一句空话。“义”的问题不过关,后面就没有逻辑意义。个人和权力集团之间存在公义问题,个人和个人之间也存在公义问题,离开公义问题论温暖,这温暖就是廉价的。问题非常明显,所有与温暖相冲突的心灵病症(愤怒、贪婪、仇恨、苦毒、冷酷和诅咒)皆和不义相关。在不义的道德背景下,人人都是孤岛。生命的一切正能量这时是封闭的,不能传递的,因为它缺乏沟通的基础。如果一个集团已经缺乏沟通的能力,说明它完全撒旦化了,即被恶灵控制,它的“所是”改变了,“所为”即呈现无能。但有幸的是,个体的人仍然是有希望的,因为每一个个人面对的是创造他的造物主,即便集团化的消极因素(罪的能力)影响着每一个人,但人的内心中仍然留存上帝造人时他的残留形象:圣洁、光明、公义和爱。人即便堕落,像一面镜子被玷污,但仍残留返照这些神圣属性的能力,即良心和直觉与神圣上帝沟通的作用。所以,人先不恢复与上帝的沟通,从上帝支取温暖,是不可能在人际间传递温暖的。这又怎么解释呢?
因为有一个问题:作为个体的人,其良心的作用是否足够有力,能和集团化的邪恶抗衡?还是会在抗衡中失败,以至归入仇恨的阵营?个人的义如何形成公义?是不是诸多个个人的义汇集起来,就一定形成公义?非也。如果每一个个人不独自面对上帝的直接启示,而是在团体化的道德狂欢框架内,他就必然落入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控制中,最后以崇拜“个人的义”为结局。如此,诸多个人的义被一个人的义取而代之,道德的集权暴力取代了真正的公义。而民众的道德感也是集体无意识的。这种道德狂欢文革有过,现在还会有。此类道德盛宴带来假想的虚拟的温暖力量,一俟狂欢结束,最后统统转化为个体彼此为敌,仇恨迅速代替温暖,成为廉价的道德梦境。
除了义,温暖的要素还有一个:爱。现在我们来看一看爱是什么?爱的道德构成及有限性如何?爱只是一种心灵能力吗?一个母亲爱儿女是爱,一个丈夫爱妻子也是爱,但这种爱到家庭为止。必须找到一种能进入公共领域的爱,才能回答我们的温暖议题,否则这种爱不够大也不够深,不具备公共性。有人会说公共领域只讲法律和秩序,但一个没有爱支撑的律法世界是没有能力行出律法的,因为律法只能极有限地改变行为,不能改变心灵,当然也别奢望心灵产生爱和温暖的力量。所以,义和爱是不能分开谈,就像法律问题道德问题,也不能简单视作两个问题。
但爱的能力延伸到家庭的边界就停止了。儒家给出了一整套道德规条,用意良善,但没有赐下能力给人去实行,在人的本性中有极大的罪的能力远远超过爱的能力,如果指望在人身上,由于人罪性的强大,爱的原则和支点就会因人而不断移动,最后有的人可以做到,有的人不能做到,有的人这个时候能做到,有的人那个时候做不到。问题还不仅于此,由于支点在人,做得好一些的人,就有凌驾于他人的道德优越,其支点不断移动,作为道德的爱不再是一种心灵素质,而变成了一种道德能力,成为人类区别而非整合的力量。最后社会和家庭一样,道德评判标准因不断变化而失去标准的意义,仍以三纲五常和长幼秩序作为义的标准,这种道德标准扩展于公共领域,权力大小就变异成了道德优越的准绳。这一潜在变异十足诡异。爱变成了施舍,从一种神圣性情变成了一种教条。人与人之间心灵沟通的主旋律,变异成了道德规条的竞赛。重要的是,谁是它的裁判?这种道德竞赛不是生命自发的,就像花朵开放树木发枝,那才是生命的彰显,只有这种发出生命属性的爱的力量,才能在人际间成为温暖的力量。这就像一个怀胎十月的女子,她丝毫不了解胎儿发育的科学原理,但她只须十个月就能成功孕育和产下一个复杂的生命。道德规条不是生命规律,法律也只针对行为规范而言,这些都和生命的温暖无关。温暖只来自生命体。即便是人的生命,如果这个生命是堕落过的生命,那么他(她)给出了爱也是有限的,有时甚至不叫爱,只能称作“残缺的情感”。所以圣经在界定的含义时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妒嫉,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如上标准人没有一条能达到:人有爱,但可能不义;人有爱,但可能因求自己益处而损害爱;人有爱,但也妒嫉;人有爱,但没法永不止息。这任何一个弱点都影响到爱成为持续温暖的力量。
结论说到第三个字:信。如果我们确信爱和义的能力来自于造物主,我们就明白:人虽然只能实行有限的义,发出有限的爱,但只要我们信入造物主,他的能力就护庇我们,托住我们,经由他发出爱和义的能力,才能成为社会的温暖力量,否则都是空话,这就是为什么有正确信仰的社会人心温暖的内在原因。这温暖经过了义、爱的双重考验,秘诀是“信”。仅靠人类自己不可能成为温暖的源泉,不论是任何种族和文化,这是由堕落人性决定的。越过“义的栅栏”和“爱的能力”谈温暖是廉价的。温暖的基础先来自人与神的和平,继而来自人与人的和解,温暖的力量来自“义和爱”,义和爱来自于“信”。如此,所有的隔阂打破,温暖的传递才成为可能。
(原刊于《信睿》杂志2012年1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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